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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支撑高新技能企业立异展开,促进企业设备更新和技能晋级,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方针公告如下:
一、高新技能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置办的设备、用具,答应当年一次性全额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并答应在税前实施100%加计扣除。
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方针。企业挑选适用该项方针当年缺乏扣除的,可结转至今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则履行。
上述所称设备、用具是指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所称高新技能企业的条件和处理办法依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二、现行适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份额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份额进步至100%。
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算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四季度研制费用可由企业自行挑选按实践产生数核算,或许按全年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践运营月份数的份额核算。
企业享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相关方针口径和处理,依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托付境外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则履行。
高新技能企业置办设备、用具企业所得税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方针操作攻略
(一)高新技能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置办的设备、用具,答应当年一次性全额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扣除,并答应在税前实施100%加计扣除。
(二)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企业,均可适用该项方针。企业挑选适用该项方针当年缺乏扣除的,可结转今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则履行。
(三)所称设备、用具是指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所称置办,包含以钱银办法购进或自行制作,其间以钱银办法购进的固定财物包含购进的使用过的固定财物。
(四)所称高新技能企业的条件和处理办法依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
(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的规则,固定财物置办时点按以下准则承认:以钱银办法购进的固定财物,除采纳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刻承认;以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的固定财物,按固定财物到货时刻承认;自行制作的固定财物,按竣工结算时刻承认。
由企业依照“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办法享用。首要留存备检材料如下:
1.有关固定财物购进时点的材料(如以钱银办法购进固定财物的发票,以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固定财物的到货时刻阐明,自行制作固定财物的竣工决算状况阐明等);
可经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处理,详细地址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查询。
高新技能企业在处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交税申报时,经过填写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用优惠。
第一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和《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相关行次填写税前一次性扣除状况。经过手艺申报的,依据设备、用具购进状况,在《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
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别离填写“高新技能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和“高新技能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其详细信息。填写完结后,将“交税调减金额”列次的算计值(第3行第5列)同步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经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在《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的下拉菜单中挑选相应的优惠事项,并填写详细信息,申报体系将同步主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6行“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
第二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写加计扣除状况。手艺申报的,在明细行次填写“高新技能企业设备、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经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申报体系主动填写相关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
别离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财物折旧、摊销及交税调整明细表》(A105080)和《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有关栏次。
(一)《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撑科技立异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事项处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六)《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发布)。
(一)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请问此次出台的高新技能企业新置办设备、用具新政,首要内容是什么?
答:《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撑科技立异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则,对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置办设备、用具,将其作为固定财物核算的,能够挑选在核算应交税所得额时一次性在税前扣除,一起答应按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假定你公司第四季度置办了单位价值100万元的出产设备,能够挑选在据实扣除100万元基础上,再答应税前加计扣除100万元,算计可在税前扣除200万元。
此项方针适用于经高新技能企业承认组织承认的高新技能企业,为加大方针优惠力度,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方针。
(二)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企业,假定2022年12月20日获得高新技能企业资历,请问我公司2022年10月份购买的一套出产设备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方针吗?
答:依据《公告》规则,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方针。你公司在2022年12月20日获得高新技能企业资历,购买的出产设备,能够享用税前全额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方针。
(三)我公司的高新技能企业资历将于2022年10月30日到期,我公司本年请求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或许因某项目标不合规不能获得同意。请问我公司本年11月份置办的一套人工智能设备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方针吗?
答:依据《公告》规则,凡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的企业,均可适用该方针。你公司高新技能企业资历尽管于2022年10月30日到期,但2022年第四季度仍有30天具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契合《公告》的规则。你公司在2022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置办的人工智能设备,能够在月(季)度预缴申报、年度汇算清缴时享用此项优惠方针。
(四)我公司是一家中小微企业,2022年头获得高新技能企业资历,第四季度我公司拟新置办的一台单位价值550万元设备、用具,咱们想了解一下这项方针对置办的设备、用具有哪些要求?
答:依据《公告》规则,对置办的设备、用具首要从两个方面掌握:一是置办时点上,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置办的设备用具;二是从置办财物类型上,置办的设备用具应当是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企业在管帐核算中将该设备、用具按固定财物处理。
(五)我公司是一家轿车制作公司,2022年头获得了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我公司10月20日拟从供货商购进一批价值2000万元的发动机,用于轿车出产出售。请问,我公司购进的这批发动机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吗?
答:依据《公告》规则,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新置办的设备、用具可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100%加计扣除。但该方针中的设备、用具是指除房子、建筑物以外的固定财物,你公司购买的发动机归于存货,不归于固定财物,不能享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方针。
(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假定2022年12月10日以现金置办了一套机器设备,12月20日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但设备运送过程中呈现一些问题,估量2023年才干运送到位,我公司置办的这套机器设备能够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方针吗?
答:依据《公告》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方针履行问题的公告》(2018年第46号,以下简称46号公告)规则,对契合条件的高新技能企业,在第四季度以钱银办法新购进的固定财物,除采纳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外,按发票开具时刻承认。你公司不归于采纳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的景象,获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刻为12月20日,在2022年第四季度内,能够按规则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
(七)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拟于2022年12月采纳分期付款置办一套价值2000万元的检测设备,最终一期金钱将在2023年付出,但在12月10日获得发票,咱们和供货商协议约好12月30日到货,后因气候原因,该套设备将于2023年1月5日到货,请问,我公司置办的这套检测设备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吗?
答:依据《公告》、46号公告规则,高新技能企业在第四季度以分期付款或赊销办法购进的固定财物,按固定财物到货时刻承认。你公司购进设备付款办法为分期付款,尽管发票开具时刻为12月10日,约好12月30日到货,但实践到货时刻为2023年1月5日,在时刻上不归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不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
(八)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4月,我公司立项自行制作一套环保施工设备,造价1500万元,2022年9月试用,2022年10月15日完结竣工结算,我公司这套环保设备能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吗?
答:依照《公告》、46号公告规则,对企业自行制作的固定财物的置办时刻,按竣工结算时刻承认。你公司是本年10月15日完结自建项目竣工结算,归于2022年第四季度期间,能够按规则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
(九)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12月份将置办一台价值100万元的出产设备,契合享用此次新政的条件,假设公司2022年度汇算清缴的应交税所得额为负值,构成了亏本,该项固定财物的加计扣除金额没有扣完,请问今后年度还能持续扣除吗?
答:依据《公告》规则,企业适用该项方针当年缺乏扣除的,可结转今后年度按现行有关规则履行。你公司置办出产设备挑选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税前扣除不完的部分将主动添加企业亏本,在今后年度结转补偿。依照规则,你公司作为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度汇算清缴未扣除完而构成的亏本,契合条件的可在今后10个交税年度结转补偿。
(十)我公司处于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有用期内,在第四季度置办了一台设备,估量不会用于研制,还能够享用加计扣除方针吗?
答:《公告》所清晰的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方针,是独立于研制费用加计扣除的方针,并不要求企业置办的设备、用具有必要用于研制。因而,你公司置办的设备,不管是否用于研制,只需契合方针规则的条件,均能够适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方针。
(十一)我单位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预备在2022年第四季度购进一台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能够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并加计扣除优惠方针吗?
答:《公告》未对适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的设备、用具的单位价值进行约束,你单位购进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作为固定财物,可按规则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
(十二)关于高新技能企业第四季度购进的设备、用具,企业是否能够挑选正常折旧,不挑选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
答:交税人可依据自身出产运营需求自愿挑选是否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需求阐明的是,企业未挑选享用的,今后年度不得再享用。此项规则是针对单个固定财物而言的,假设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购买了A、B两套设备,其间A设备挑选了税前一次性扣除和按100%加计扣除方针,B设备挑选实施正常折旧,那么,B设备在税收上只能正常折旧,其折旧部分不能享用加计扣除优惠。
(十三)我公司为高新技能企业,假设在2022年第四季度置办了设备,计划在税收上采纳分年计提折旧的办法,分年计提的折旧还能够享用加计扣除方针吗?
答:依照《公告》的规则,享用一次性扣除方针是享用加计扣除方针的条件。你公司对置办的设备分年计提折旧,未挑选一次性扣除方针,也就无法享用加计扣除方针。
(十四)我公司是一家机械设备制作企业,有高新技能企业资历,我公司将于10月底购买一套新式智能设备,价值5000万元。我公司管帐核算预估量净残值25万元,请问税法上核算享用2022年四季度新置办设备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方针时,我公司能够不考虑净残值要素,依照5000万元进行一次性扣除并享用加计扣除吗?
答:为鼓舞高新技能企业加大技能立异投入,《公告》对高新技能企业置办设备、用具享用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未强制要求企业管帐核算和税收处理有必要一起。为让企业充沛享用税收优惠的盈利,关于企业置办设备、用具在管帐核算中估量净残值的,企业享用此项优惠方针能够不考虑估量净残值要素。就你公司而言,能够依照5000万元一次性税前扣除并加计扣除。
(十五)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2022年第四季度将置办一套感光设备,假设在处理第四季度预缴时未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请问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还能享用吗?
答:企业在2022年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未享用税前一次性扣除和加计扣除优惠,还能够在年度汇算清缴时请求享用该方针。
(十六)我公司是一家高新技能企业,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2022年11月将购入设备2000万元,12月投入使用并开端计提折旧。其间,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1200万元,均按5年计提折旧;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800万元,均按10年计提折旧。税收最低折旧年限与管帐折旧年限相同,估量净残值为0,2022年其他月份未购入固定财物。第四季度预缴申报时,怎样填写申报表?
答:您公司预缴申报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时:第一步,先填写一次性扣除状况。关于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用具,在《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优惠明细表(A201020)第2行“二、一次性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高新技能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下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本年享用优惠的财物原值”等信息;关于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用具,填写“高新技能企业购进单价500万元以上设备、用具一次性扣除”事项及“本年享用优惠的财物原值”等信息。填写结束后,将该表单中“交税调减金额”列次的算计值(第3行第5列)填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2000)第6行“财物加快折旧、摊销(扣除)调减额(填写A201020)”中。
第二步,填写加计扣除状况。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中,填写“高新技能企业设备、用具加计扣除(按100%加计扣除)”事项及加计扣除金额。表单节选部分填写如下:
需求阐明的是,税务机关现已优化晋级了电子税务局,申报体系为交税人供给了下拉菜单选项和部分数据项主动核算、主动填写的辅佐功用,填写愈加便当,主张优先挑选经过电子税务局填写。
现行适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份额75%的企业。包含:除烟草制作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借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等负面清单职业,以及制作业、科技型中小企业以外的其他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仍为75%的企业。
(一)现行适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份额75%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份额进步到100%。
(二)企业在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核算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时,第四季度研制费用可由企业自行挑选按实践产生数核算,或许按全年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践运营月份数的份额核算。
(三)企业享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相关方针口径和处理,依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托付境外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则履行。
企业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采纳“实在产生、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处理办法,留存材料如下:
1.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分关于自主、托付、协作研讨开发项目立项的抉择文件;
4.从事研制活动的人员(包含外聘人员)和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无形财物的费用分配阐明(包含作业使用状况记载及费用分配核算依据材料);
5.会集研制项目研制费决算表、会集研制项目费用分摊明细状况表和实践共享收益份额等材料;
7.企业假设已获得地市级(含)以上科技行政主管部分出具的判定定见,应作为材料留存备检;
8.《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挑选预缴享用的企业留存备检)。
可经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处理,详细地址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查询。
企业在处理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和年度交税申报时,经过填写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用优惠。
企业挑选预缴享用的,在预缴申报时,能够自行核算加计扣除金额;经过手艺申报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交税申报表(A类)》(A200000)第7行“减:免税收入、减计收入、加计扣除”下的明细行次填写相关优惠事项称号和优惠金额;经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可直接在下拉菜单中挑选相应的优惠事项称号,并填写优惠金额。相关优惠事项称号和优惠金额填写要求可拜见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发布的《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一起,企业应依据享用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制费用状况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该表在预缴时不需报送税务机关,只需与相关材料一起留存备检。
在年度申报时,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7版)》之《免税、减计收入及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0)和《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的相关行次。
1.人员人工费用。指直接从事研制活动人员的薪酬薪水、根本养老保险费、根本医疗保险费、赋闲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宅公积金,以及外聘研制人员的劳务费。
(1)直接从事研制活动人员包含研讨人员、技能人员、辅佐人员。研讨人员是指首要从事研讨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能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能、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范畴的技能知识和经历,在研讨人员指导下参加研制作业的人员;辅佐人员是指参加研讨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制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差遣企业签定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暂时聘任的研讨人员、技能人员、辅佐人员。
承受劳务差遣的企业依照协议(合同)约好付出给劳务差遣企业,且由劳务差遣企业实践付出给外聘研制人员的薪酬薪水等费用,归于外聘研制人员的劳务费用。
(3)直接从事研制活动的人员、外聘研制人员一起从事非研制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人员活动状况做必要记载,并将其实践产生的相关费用按实践工时占比等合理办法在研制费用和出产运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直接投入费用。指研制活动直接耗费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用于中心实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配备开发及制作费,不构成固定财物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验手法置办费,试制产品的查验费;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转保护、调整、查验、修理等费用,以及经过运营租借办法租入的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租借费。
(1)以运营租借办法租入的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一起用于非研制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做必要记载,并将其实践产生的租借费按实践工时占比等合理办法在研制费用和出产运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研制活动直接构成产品或作为组成部分构成的产品对外出售的,研制费用中对应的材料费用不得加计扣除。产品出售与对应的材料费用产生在不同交税年度且材料费用已计入研制费用的,可在出售当年以对应的材料费用产生额直接冲减当年的研制费用,缺乏冲减的,结转今后年度持续冲减。
(1)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一起用于非研制活动的,企业应对其仪器设备使用状况做必要记载,并将其实践产生的折旧费按实践工时占比等合理办法在研制费用和出产运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企业用于研制活动的仪器、设备,契合税法规则且挑选加快折旧优惠方针的,在享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核算加计扣除。
4.无形财物摊销费用。指用于研制活动的软件、专利权、非专利技能(包含许可证、专有技能、规划和核算办法等)的摊销费用。
(1)用于研制活动的无形财物,一起用于非研制活动的,企业应对其无形财物使用状况做必要记载,并将其实践产生的摊销费按实践工时占比等合理办法在研制费用和出产运营费用间分配,未分配的不得加计扣除。
(2)用于研制活动的无形财物,契合税法规则且挑选缩短摊销年限的,在享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时,就税前扣除的摊销部分核算加计扣除。
5.新产品规划费、新工艺规程拟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实验费、勘探开发技能的现场实验费。指企业在新产品规划、新工艺规程拟定、新药研制的临床实验、勘探开发技能的现场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与展开该项活动有关的各类费用。
6.其他相关费用。指与研制活动直接相关的其他费用,如技能图书材料费、材料翻译费、专家咨询费、高新科技研制保险费,研制效果的检索、剖析、评议、证明、判定、评定、评价、检验费用,知识产权的请求费、注册费、代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员工福利费、弥补养老保险费、弥补医疗保险费。
此类费用总额不得超越可加计扣除研制费用总额的10%。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内一起展开多项研制活动的,一致核算悉数研制项目“其他相关费用”限额。
(1)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制活动产生费用”是指托付方实践付出给受托方的费用。不管托付方是否享用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托付方托付关联方展开研制活动的,受托方需向托付方供给研制过程中实践产生的研制项目费用开销明细状况。
企业托付境内的外部组织或个人进行研制活动产生的费用,依照费用实践产生额的80%计入托付方研制费用并按规则核算加计扣除;托付境外(不包含境外个人)进行研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依照费用实践产生额的80%计入托付方的托付境外研制费用。托付境外研制费用不超越境内契合条件的研制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按规则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企业一起协作开发的项目,由协作各方就自身实践承当的研制费用别离核算加计扣除。
(3)企业集团依据出产运营和科技开发的实践状况,对技能要求高、出资数额大,需求会集研制的项目,其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能够依照权力和责任相一起、费用开销和
收益共享相配比的准则,合理承认研制费用的分摊办法,在获益成员企业之间进行分摊,由相关成员企业别离核算加计扣除。
(4)企业获得的政府补助,管帐处理时选用直接冲减研制费用办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承以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核算加计扣除金额。
(5)企业获得研制过程中构成的下脚料、残次品、中心试制品等特别收入,在核算承认收入当年的加计扣除研制费用时,应从已归集研制费用中扣减该特别收入,缺乏扣减的,加计扣除研制费用按零核算。
(6)企业展开研制活动中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构成无形财物的,其本钱化的时点与管帐处理保持一起。
(8)企业应对研制费用和出产运营费用别离核算,精确、合理归集各项费用开销,对区分不清的,不得实施加计扣除。企业在一个交税年度内进行多项研制活动的,应依照不同研制项目别离归集可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
(一)《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撑科技立异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
(二)《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企业托付境外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方针问题的告诉》(财税〔2018〕64号);
(三)《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告诉》(财税〔2015〕119号);
(四)《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
(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执行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21年第28号);
(六)《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事项处理办法〉的公告》(2018年第23号);
(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制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规模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40号);
(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讨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有关问题的公告》(2015年第97号);
(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交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
(十一)《企业所得税申报事项目录》(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交税服务”栏目发布)。
(一)咱们是一家煤炭挖掘企业,此前按75%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传闻本年第四季度国家对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又加大了优惠力度,新方针是怎样规则的?
答:依照《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加大支撑科技立异税前扣除力度的公告》(2022年第28号,以下简称《公告》)规则,答应此前按75%税前加计扣除的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税前加计扣除份额进步到100%。
综上,你公司此前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为75%,依照新方针规则,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研制费用,可按100%享用加计扣除方针。
(二)其他企业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进步到100%,首要获益集体是哪些交税人?
答:此次新政优惠,获益集体是除以下三种景象之外的其他企业:一是自身就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方针的六大职业,包含烟草制作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借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二是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现已进步至100%的制作业企业;三是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已进步至100%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除上述三类企业外,其他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产生的研制费用,能够享用加计扣除份额由75%进步到100%的优惠方针。
(三)我公司此前按75%份额享用加计扣除方针,2022年第四季度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份额进步到100%,详细怎样享用优惠方针?
答:关于你公司产生的研制费用,未构成无形财物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则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2年第四季度再依照实践产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构成无形财物的,在2022年第四季度依照无形财物本钱的200%在税前摊销。
(四)我公司是一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能服务业,2022年前三季度研制费用100万元,第四季度按规则核算的研制费用为50万元,全年加计扣除额为多少?
答:依照方针规则,你单位在2022年前三季度产生的研制费用适用75%的加计扣除份额,第四季度产生的研制费
用适用100%的加计扣除份额。因而,你公司2022年全年加计扣除额=100×75%+50×100%=125万元。
答:为减轻企业的核算担负,便利企业能最大极限的享用到优惠方针,《公告》对第四季度的研制费用供给了两种核算办法,由企业依据实践状况挑选适用:
办法二:按全年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乘以2022年10月1日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践运营月份数的份额核算(以下简称“份额法”)。
(六)我公司是一家电力供应企业,成立于2021年12月,2022年共产生研制费用400万元,如挑选份额法核算第四季度研制费用,则第四季度可按100%份额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是多少?
答:《公告》规则的份额法是指按全年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乘以2022年度10月1日今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践运营月份数的份额核算。你公司2022年度运营月份为12个月,2022年10月1日后的运营月份数为3个月,依照份额法核算公式,你公司第四季度可按100%份额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400×(3/12)=100万元。
(七)我公司是一家水污染防治企业,2022年5月10日开端运营,2022年共产生研制费用400万元,计划采纳份额法核算第四季度研制费用,第四季度可按100%份额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是多少?
答:《公告》规则的份额法是指按全年实践产生的研制费用乘以2022年度10月1日今后的运营月份数占其2022年度实践运营月份数的份额核算。你公司成立于5月10日,2022年度运营月份从5月份开端核算,全年运营月份数合计8个月,第四季度运营月份数为3个月,则你公司第四季度可按100%份额加计扣除的研制费用=400×(3/8)=150万元。
(八)我公司是一家采矿业企业,第四季度托付其他单位产生的研制费用,也能够依照100%份额加计扣除吗?
答:关于企业托付其他单位产生的研制费用,也能够按规则在第四季度适用100%份额加计扣除方针。详细为:企业托付境内外部组织或个人进行研制活动产生的费用,依照费用实践产生额的80%计入托付方研制费用并按100%的份额核算加计扣除;托付境外(不包含境外个人)进行研制活动所产生的费用,依照费用实践产生额的80%计入托付方的托付境外研制费用。托付境外研制费用不超越境内契合条件的研制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能够按规则在企业所得税前按100%份额核算加计扣除。
(九)我公司是一家石油挖掘企业,前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都产生了研制费用,我公司什么时候能够享用优惠呢?
答: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预缴申报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有关事项的公告》(2022年第10号),企业能够自主挑选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就当年前三季度研制费用享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10月份预缴申报期未挑选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方针的,也能够在处理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致享用。
详细到你公司,关于2022年前三季度产生的研制费用,你公司能够自主挑选10月份预缴申报第三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用,也能够在处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一致享用;关于2022年第四季度产生的研制费用,可在处理2022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享用。
(十)我公司想享用第四季度研制费用按100%份额加计扣除方针,需求向税务机关请求吗?
答:交税人享用研制费用加计扣除方针均采纳“实在产生、自行判别、申报享用、相关材料留存备检”的办法。
你公司应当依据实践状况以及现行方针规则自行判别是否契合优惠事项规则的条件,契合条件的能够自行核算并填写企业所得税交税申报表直接享用税收优惠,一起归集和留存相关材料备检,无需向税务机关请求。